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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洲泉镇开展“珍爱生命、铁拳
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桐乡市委市政府高起点、高水平深化“平安桐乡”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走在全市前列,根据桐乡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决定在洲泉镇范围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工作理念,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动员全镇各级各部门全力投入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打赢全镇交通安全大会战,实现“一个确保、三个下降、一个力争”目标。即:2018年要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镇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16年下降30%以上,不发生一次死亡2人道路交通事故。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8年6月31日)。层层动员部署,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前期宣传。
(二)集中会战阶段(2018年6月10日至12月31日)。根据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9年1月)。根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及镇级相关部门(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交通事故大联防。构建“党政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一是建立“路长制”。参照“河长制”模式,县道、乡道、村道按照所在区域,分级分段设立镇级、村级路长,崇新线路长由书记姜伟国担任,科洲线由镇长俞国斌担任,其他公路路长由辖区政府领导担任(村级路长由行政村负责人担任)(详见附件三、附件四),路长对公路设施、养护、安全、交通秩序负组织管理和协调职责,并将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纳入路长工作职责。二是建立交通死亡事故
现场领导到场制。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根据一次死亡1人、2人以上划分等级,镇、市级党委政府领导要按级到场,并现场办公研究落实事故预防措施。三是严格落实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制。按照《嘉兴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暂行办法》(嘉政办发〔2017〕48号)规定,开展交通事故责任倒查工作,发生一起死亡2人交通事故的,对负有责任的相关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社区)负责人,由镇党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发生死亡2人事故的,开展挂牌整治、责任倒查。四是实施死亡交通事故通报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度,辖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后,将事故案情及事故原因、隐患通报到市级相关部门、行政村(社区)及镇相关部门。
(二)狠抓交通设施大提升。要在整治现有事故多发点段的基础上,公路以机非分离、亮化、开口设置、路侧防护、视线遮挡、交通信号设置规范为重点,城市道路以标志标线、绿化、开口设置为重点,逐路、逐段、逐点对全域道路实施拉网式排查,并实行挂图作战,项目化整治。一是整治事故多发点段。明确省级通报的1个、市级通报的2个事故多发点段按照标准进行治理(详见附件五),2018年完成80%以上,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二是提升改造公路路口。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路口、开口一律封闭(详见附件六);对渠化不到位、不合理的路口实施改造提升,同步完善智能信号灯、交通监控等科技设施;对集散功能较强的公路通过增设辅道、“平改立”等措施减少平面交叉口和路侧开口;对暂未纳入改造的路口,要安装爆闪灯、警示桩、减速杠、警示标志、语音提示(显示屏)等设备,并合理设置斑马线等措施提升安全等级;发生亡人事故的公路路口应当开展风险隐患评估,对存在道路安全风险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落实治理措施。三是增补护栏隔离设施。对公路中央、路侧防撞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设置情况进行排查和定期巡查,应设置未设置的要及时推动增设或补缺。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要设置中央防撞护栏(有中间带的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设置);双向四车道(含)以上公路、其他穿镇公路段、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其他公路要增设机非隔离设施,做到应隔尽隔,并设立标志明确路权;临水或高落差的路段,要增设路侧防撞护栏。四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对非机动车流量较大,没有非机动车道或辅道的公路,要加快提升改造,增设非机动车道或辅道;实施事故多发路段“亮化工程”,特别是交叉路口要安装中杆灯。五是完善穿镇公路安全设施。要按照《嘉兴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交通治理指导意见》(嘉镇治办〔2017〕20号)要求,加大交通监控设备、智能信号控制系统、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等设施的投入,确保达到既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