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18年桐乡市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商务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18年7月19日
2018年桐乡市产业集群跨境电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桐乡市大力推进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在省商务促进资金中用于支持开展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监督使用的原则。
二、分配细则
第四条 支持濮院(毛衫)、崇福(皮草)、洲泉(蚕丝被)三个产业集群属地结合本地产业集群的产业特点和发展现状,分别出台工作推进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毛衫、皮草、蚕丝被三个产业集群发展。
(一)根据濮院(毛衫)、崇福(皮草)、洲泉(蚕丝被)三个产业集群属地预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对属地分别预拨40万元、30万元、25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本集群内优势跨境电商企业的奖励、跨境电商推广活动及跨境电商培训项目等。
(二)对濮院(毛衫)、崇福(皮草)、洲泉(蚕丝被)三个产业集群属地实行绩效奖励,参考省级考核项对各属地2018年度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工作进行考核,合格的一次性拨付20万元(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支持桐乡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立官方网站及微信号,促进全市跨境电商资源对接,打造良好的跨境电商发展生态圈。对桐乡市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工作实行绩效奖励,2018年度工作考核为A级,一次性奖励10万元;考核为B级,一次性奖励5万元;考核为C级,不作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 支持全市跨境电商推广及其他活动。与知名跨境平台合作进行的抱团推广活动(参与企业需5家以上),给予1-3万元不等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类培训,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补助。全年资金限额35万元。
三、申报要求
第七条 申报时间
(一)培训项目及推广活动按照单个项目逐个拨付,项目完结后由市电商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委托第三方复审通过后予以拨付;
(二)其他奖励(除濮院、崇福、洲泉三个产业集群属地的预拨专项资金)至政策期末,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一次性予以拨付。
第八条 申报材料
(一)省级跨境电商产业集群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