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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最美质监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各质量监督站、直属各单位:
现将《“最美质监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16日
桐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最美质监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推动文明市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质监系统内部通过推荐身边典型,宣传身边典型,开展“最美质监人”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展示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我市撤县设市25年来经济社会及质监事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激发质监系统 “我自爱桐乡”的自豪感,充分展示桐乡市质监系统各条战线爱岗敬业、优质服务的亮丽风采和文明形象,为续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精神动力。
二、评选标准及奖项设置
(一)最美质监人设“最美质监卫士”、“最美质监匠人”、“最美质监先锋”、“最美服务明星”、“最佳科技标兵”等项目。
(二)设“最佳贤内助”若干。
(三)项目评选总数控制在30人以内。
具体标准评选如下:
(一)基本标准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人民群众评价良好。
2.工作勤勉。紧密结合质监事业发展,立足岗位、务实奉献,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能力突出。能认真主动学习各项专业知识,业务工作娴熟、工作能力较强,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4.作风过硬。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六条禁令”要求等各项规定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守职业道德规范,顾全大局,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热爱集体,团结同志。
5.家属支持。家属全力无私地支持质监工作,默默承担家庭重任,在构建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和教育子女健康成长中精神风貌良好,倡导家庭美德,社会公德。
(二)分类标准
1.“最美质监人”标准
最美质监卫士:推选范围为全局执法人员。要求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现场执法办案经验。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态度和善、言语文明,成绩突出。
最美质监匠人:推选范围为局一线工作人员。要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对质监事业坚守执着、精益求精、创新卓越的精神,工作差错率低,在从事的职业岗位中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最美质监先锋:推选范围为全局党员。要求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质监工作中善于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开拓本市、本单位质监工作新局面,提出新思路,作出新尝试,取得明显成效。
最美服务明星:推选范围为全局工作人员。要求具备牢固的服务理念,坚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模范践行质监局优质服务承诺,服务礼貌热情、解释耐心,注重礼仪行为,业务技术精湛,在服务对象和同事中梳理诚信文明的服务形象。
最佳科技标兵:推选范围为全局工作人员。热爱科技事业,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在论著、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专利、作品、产学研等方面成绩突出。
2.“最佳贤内助”标准
推选范围为全局工作人员配偶。要求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原则,理解和关心家属所从事的质监工作,并给予经常性的精神鼓励,支持家属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开展工作。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能减少家属日常家庭负担。
三、评选方式
(一)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各科室单位根据要求开展推荐,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的先进人物优先推荐。个人也可自荐。推荐或自荐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局办公室指定人员。
(二)候选人初审。候选人须提供5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和自荐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必要时开展人员考察,提出不超过40名的“最美质监人”候选名单,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评出初选人员。评审领导小组根据申报及初审情况,调整奖项设置。
(三)广泛征求意见。将候选人员情况进行公示和展播,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四)领导小组审定。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方意见建议,选出“最美质监人”若干,报评选领导小组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