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77号)精神及省、嘉兴市相关要求,为了扎实开展我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桐乡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桐乡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根据民政部等9部委《关于印发<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嘉兴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18年7月开始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嘉兴市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违规乱建公墓(含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公墓”)、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单位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整治行为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9.公墓外私自散埋乱葬行为。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3.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4.违规制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
全市范围内的殡仪馆、公墓、骨灰堂、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及丧葬用品销售经营户等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和细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方案、投诉举报电话要向社会公布。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8月)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强化属地职责,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等见附表)。8月13日前,民政部门牵头汇总各部门、各单位清查、统计、整改报告及相关统计报表并报送嘉兴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8月-9月上旬)
专项整治期间,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将派出工作组,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要加强对整改情况的检查考核,并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中旬)
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本地区、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并以此为契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指导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单位)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流程。专项整治情况报告于9月15日前报送嘉兴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