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桥街道):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完善人才相关政策,鼓励企业实用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充分发挥优秀人才作用,引导人才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决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突出贡献人才”认定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二)坚持重在实绩、突出贡献、业内认可、社会公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认定范围
在我市重点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不包含高层次人才),不唯学历、职称和年龄。
三、认定条件
被认定突出贡献人才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业绩突出,具有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科技类重大国际、国家、省政府奖。是指获得国家认可的具有权威性的国际专业组织和学术组织颁发的奖章、奖牌、奖金等。获得国务院、各部委、省政府奖项的主要完成人。
2.对企业或所在行业作出突出贡献。是指在专业技术和现代管理等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其成果转化或技术应用作用明显,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所在企业年度绩效评价为A、B类(参评单位),营业收入或利税年度增长2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