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镇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嘉兴市安委会《关于建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嘉安委〔2017〕6号)文件和桐乡市安委会《关于建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桐安委〔2017〕10号,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9个重点行业领域建立专业安全生产委员会,构建“1+X”责任体系。
一、镇道路安全委员会
主任:分管副镇长
副主任:镇城建办主任,交通管理站主要负责人
成员:综治办、经发中心、派出所、城建办、交通管理站、农经中心、安监站、质监站、综合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分管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交管站,由交通管理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镇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任:镇党委分管领导
副主任:派出所分管领导,消防工作站负责人
成员:综治办、经发中心、派出所、农经中心、安监站、质检站、供电所、综合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消防工作站,由消防工作站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镇建筑施工与城镇燃气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分管副镇长
副主任:城建办主要负责人
成 员:综治办、经发中心、派出所、城建办、交通管理站、安监站、市场监管所、质监站、综合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分管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站,由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镇校园安全委员会
主 任:分管副镇长
副主任:镇文卫办副主任,中心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成 员:综治办、文卫办、中心学校、幼儿园、派出所、文化站、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中队、消防工作站分管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在文卫办,由文卫办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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