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桐城委、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我局制定了《桐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代办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27日
桐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备案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代办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审查行为,提高审批服务效能,增强建设单位改革获得感,按照审查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中介机构代办要求,结合本机关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桐乡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联合审查(以下简称“施工图联合审查”)、民用建筑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以下简称“节能评估文件”)或者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代办,是指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也可委托具备资质的节能评估机构编制)后,从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到审查合格结论书,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到送达节能审查意见书,中间环节由本机关和中介机构代办,建设单位无需再跑政府部门和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机构。代办工作具体由本机关所属建设管理科、建筑业管处(以下简称“职能科室”)和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