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切实提高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交通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开发区(高桥街道)《关于开展“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的通知》(桐开管〔2018〕94号)和《开发区(高桥街道)“珍爱生命,铁拳护航”交通安全大会战工作制度》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路长制,强化综合治理,到2018年底,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治理,确保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及各乡道、村道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0%以上。
(二)组织架构
为推进路长制的责任管理,按照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及各乡道、村道属地原则,建立市、镇(街道)、村三级路长架构,由党政领导担任相应层级路段的路长。
1. 市级路长: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市级路长由桐乡市委常委、公安局长戴金明担任;副路长由市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方炤玮担任;协调人由市公安局副政委、交警大队大队长方炤玮担任。
2. 镇(街道)级路长: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的路长由沿线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担任,副路长和协调人由沿线镇(街道)的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3. 村级路长:乌镇大道开发区(高桥街道)段沿线的越丰村、新丰村、迎丰村、百福村、安乐村的路长由各行政村主要领导担任。
(二)工作职责
1. 建立自上而下的路长层级管理工作体系,上级路长对下级路长负有领导、指导、督导的层级管理职责;辖区级道路路长负责组织和协调责任路段落实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研究整改、设施提升、养护、安全、秩序等交通安全治理措施。
2. 各行政村、社区对辖区内60岁以上的老年人群、公路沿线各村(社区)居民重点人群进行精准宣教,发放《致电动车驾驶人一封信》,播放交通案例视频,告知电动车专项整治意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措施,落实电动车驾驶者黏贴反光膜佩戴安全头盔。
3. 统筹协调开发区(高桥街道)区域内路长制工作,组织召开路长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村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整治及故责任倒查工作。
4. 协调相关部门对全辖区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的安全监管及本地从事道路运输拖拉机淘汰工作;对沿路穿辖区、穿村段违章搭建等占路违法行为的牵头治理工作。
5. 建立常态巡查制度,县级路长每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督导;辖区、村级路长每半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督导;各级路长要建立巡查档案日志,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常态巡查制度。镇(街道)级路长每半月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督导;村级路长每周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巡查督导。各级路长要建立巡查档案日志,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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