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
根据《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桐乡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暂行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质量,提升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水平,现就做好我市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抓好落实,积极开展审计工作
各镇(街道)要按照省、市提出的“三年一轮审”要求,以村级财务收支、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集体经营性资产运营管理、村级项目建设、土地征收补偿、村级债权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为审计重点,坚持突出重点、分类兼顾的原则,因地制宜、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审计采取市级审计、镇(街道)内部审计和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检查等方式进行。请各镇(街道)按照下达的任务数(见附件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于3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注重质量,提升成果,及时上报月度报表、审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