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定背景
1.意义。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称“嘉兴市实施意见”),加强推进我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管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着手起草了本《实施意见》。
2.目的。按照《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嘉兴市实施意见》的要求,强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方主体责任,有序推进住宅小区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进一步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对照群众反映强烈、频繁出现的难点和部门监管中的“短板”问题,建立健全“统一领导、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协调”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体系。
3.依据。根据《物权法》(主席令第62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房〔2003〕130号)、《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建房〔2009〕274号)、《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建办房〔2015〕52号)、《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0号)、《关于印发
二、主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