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就《2019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标准制定背景
本次住房保障标准的调整公布,主要是根据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要求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结合我市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制定的。
二、制定的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转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桐乡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暂行办法》。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保障方式的转变。目前国家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政策逐步取消,桐乡市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暂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为切实改善我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今后我市住房保障以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
(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相关标准:
1、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标准:为家庭人均年收入4.5万元以下。
标准确定方法:经调查嘉兴地区各县市(嘉兴市本级),以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作为收入标准线。以我市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6707元,则56707×80%=45365.6元,取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