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为进一步加快渔业绿色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2019年计划在我市继续创建若干个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计划2019年在我市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主体(种养主体需一致),包括运行规范的相关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公司及种养大户等。已享受2018年桐乡市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补助的实施主体不得重复申报。优先支持未实施过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所在乡镇的主体申报。
2.稻田基本要求: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的稻田应远离污染源,水源充足,排灌方便,保水性能好,田面平整,形状规则,交通便利,相对集中连片;权属清晰,需提供有效期内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
二、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
列入2019年桐乡市稻渔综合种养试验示范基地,按要求对稻田进行改造后实施稻渔综合种养,并通过验收的实施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
2.补助标准:
实施稻渔综合种养面积50(含)-80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2万元;80(含)-120亩,每个示范基地补助4万元;120(含)亩以上的,每个示范基地补助6万元。
三、验收标准
1.台账资料:实施主体需提供详细的工作和技术总结,并附关键实施环节的照片及完整的“三项记录”复印件。
2.田间工程:实施主体根据稻渔综合种养模式的需要,对稻田进行适当改造。要求环沟宽3-5米、深0.8米以上,且环沟面积不得超过稻田面积10%。进排水、防盗防逃等设施合理建设。
四、进度安排
1.试验示范基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