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濮院,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社会安定,按照市消安委《关于对2019年度第一批镇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桐消安委〔2019〕5号),经镇政府同意,决定将桐乡市濮院上上城住宅小区列为镇级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以公布,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单位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立即采取行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按整改要求抓紧实施,确保在2019年9月30日前通过整改验收并销案。濮院镇人民政府作为整改督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工作,依法履行消防行政管理职责,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进程,确保整改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