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分级承担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6日
桐乡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用分级承担暂行办法
当前,我市新都绿色能源提级改造项目正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的压力不断加大,为进一步增强全民垃圾分类和环保意识,切实推进各镇(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缓解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压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按量分级承担机制
为积极鼓励各镇(街道)加强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置工作,从2019年1月1日起,实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费用按量控制、分级承担。对各镇(街道)生活垃圾实际进场量低于下达目标控制量的,由市财政对其低于下达目标控制量的减量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对生活垃圾实际进场量高于下达目标控制量的部分,按一定的价格作为生活垃圾处置费上缴市财政。
控制 量比 |
低于目标控制量10%(含)以下部分 |
低于目标控制量5%(含)-10%部分 |
低于目标控制量0%(含)-5%部分 |
高于目标控制量0%-5%(含)部分 |
高于目标控制量5%-10%(含)部分 |
高于目标控制量10%以上部分 |
奖励 价格 |
500元/吨 |
400元/吨 |
320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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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 价格 |
220元/吨 |
300元/吨 |
500元/吨 |
由市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根据各镇(街道)生活垃圾实际进场量分月统计并按年进行结算,分月通报各镇(街道)及市级有关部门。
对确定外运的镇(街道),目标控制量内的外运部分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目标控制量外至10%(含10%)以内的外运部分由镇(街道)承担260元/吨后由市财政承担,目标控制量10%以上的外运部分全部由镇(街道)承担。如部分外运的,非外运部分和外运部分合并与目标控制量比较,外运镇(街道)的上述奖励政策同时执行。
对全年未完成生活垃圾目标控制量任务的,年终综合考核中作扣分处理。
同时,对生活垃圾实际进场量低于目标控制量的,其餐厨(余)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费(指恒易生物处理费或同德墙体建材处理费)由市财政与镇(街道)按七三比例承担,对生活垃圾实际进场量高于目标控制量的,其餐厨(余)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费实行市财政与镇(街道)五五比例承担。
二、各主体年度生活垃圾目标控制量
从2019年1月1日起,市下达各镇(街道)年度目标控制量,年度目标控制量的计算基数按2017年和2018年两年各镇(街道)平均日进厂量计算,具体如下:
镇(街道) |
日均进场量 |
2019年控制目标 |
||
2017年度 |
2018年度 |
控制参照基数 |
控制目标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79674.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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