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就《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的相关情况及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是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重要依据,现行的《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15年10月施行至今已有四年了,为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起到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我省住房保障制度进一步深化,保障覆盖率的提高,现行的实施细则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的住房保障管理要求,亟需制定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满足我市住房保障实际工作要求。
二、制定的的政策依据
本标准制定的主要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转发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桐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桐乡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暂行办法》。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实施细则》调整内容较多,予以重新制定,新的《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一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条至第五条分别为申请原则、分类保障、保障方式和不得重复申请住房保障等规定内容,此章节内容为新增内容。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六条至第十条分别为申请住房保障必须满足的户籍、住房、收入等条件。根据省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扩面住房保障范围,本章节第七条申请家庭成员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核定第七款“由福利院抚养长大且年满18周岁的孤儿可单独作为一户计算“和第十条第三款“作为家庭成员已享受过住房保障,但未作为保障性住房共有权人或承租人的未婚子女……”为新增内容。此章节内容对应原《实施细则》第二条至第六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