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桐乡市限价出让住宅用地实施办法(桐政办发[2018]3号)文件的精神,为有效控制我市住宅用地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求对近期拟出让一宗地(桐乡市濮院镇2017-85-8地块)实施限价出让,设置不超过10000元/平方米作为最高楼面价,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转入在上述出让土地地块内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及就近配建车位竞争,起始竞争建筑面积由零平方米开始,竞争面积以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一个增幅,所配建的人才公寓须无偿移交桐乡市濮院金翔云旅游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