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共同体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19年7月6日
桐乡市进一步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共同体
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健康桐乡建设,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资源纵向整合,切实提高卫生与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67号)和《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2019年度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卫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桐乡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省、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桐乡为主线,坚持中西医并重,以让群众就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为目标,创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两个高水平”奋斗目标提供坚实保障,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工作目标。在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县域医共体建设改革,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分工协作机制和转诊机制,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智慧医疗,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连续性医疗服务,就医秩序更加合理规范,医疗费用结构和增长更趋合理。到2022年,市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逐步实现“制度强、服务强”,“人民健康水平高、对医改满意度高”的“两强两高”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健康优先。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将促进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办好新时代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事业,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二)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以基层为重点、预防为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健康服务从以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夯实健康桐乡建设基层基础。
(三)坚持城乡融合、乡村一体。创新县域医疗卫生组织形式和供给方式,实施集团化管理、一体化经营和连续式服务,实现资源共享、管理同标同质和服务优质高效。
(四)坚持管办分开、放管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创
新医疗健康治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向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对医院的监督指导职责,落实好医疗卫生机构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五)坚持“三医”联动、“六医”统筹。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推进医院、医生、中医和医疗、医保、医药协调发展,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发展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以人为本的一体化医疗服务管理模式,提高医疗集团运行效率。
1.医疗集团一体化管理。为更好更顺畅的推进医共体建设,在医共体建设试点的基础上,调整医疗集团成员单位,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桐乡市第四人民医院、桐乡市高桥中心卫生院、乌镇人民医院、屠甸镇卫生院组建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崇福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洲泉镇中心卫生院、凤鸣街道卫生院、大麻镇卫生院组建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桐乡市中医医院与梧桐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门镇中心卫生院、河山镇卫生院组建桐乡市中医医院医疗集团。各医疗集团内人财物全面整合,构建协同、整合的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和纵向流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病人就医体验。市属其它各专科医院及相关卫生单位作为医共体指导单位融入到医共体建设中。市内民营医疗机构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探索加入医共体建设。
2.成立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宣传部、编办、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人力社保局、残联、政务数据办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完善医共体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负责医疗集团建设总体规划、统筹调配资源;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制度,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各部门职责,分步实施统筹推进医疗集团建设。
3.成立医疗集团领导班子。成立集团党委领导下的以牵头医院院长为总院长,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分院院长的医疗集团领导班子。贯彻市委、市政府、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对医共体建设的指示、决定、部署和要求;负责医疗集团发展规划、运营方针、资产及财务管理,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等重大事项。制定医疗集团章程、绩效考核办法、医保基金使用、资源下沉及双向转诊等实施细则和规章制度。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要求,探索建立医疗集团内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医疗集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具有对成员单位院长的提名权,报医疗集团管理办公室同意后由医疗集团任命。各成员单位分院院长具体负责协调沟通、业务管理、人员流动、基金使用监管等各项管理工作。医疗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任期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制。
(二)保持集团内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两个层级功能定位,增强医疗集团服务能力。
1.不断提高医共体牵头单位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加快接沪融杭步伐,与沪杭嘉等城市三级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明确医疗集团能力提升的工作目标,实现精准下沉,精准提升,不断提高牵头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县级重点学科、专科和专病中心发展,完善二级诊疗科目设置,提升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中医诊疗中心能力,推广微创外科和腔镜手术技术。
2.持续提升成员单位基层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在做好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以满足当地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需要为标准,以强化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康复和中医药服务为重点。在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情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集团内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2022年全市有2个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深入实施《医疗集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全面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快推进“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进程。鼓励和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建立全-专科联合门诊和联合病房。深入实施《桐乡市医疗集团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优化基层医疗机构资源配置。
(三)深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改,提高医疗集团责任意识。
1.理顺医疗、医保、医药三者的关系,最大程度地发挥三医联动改革作用。通过三医联改,引导医院主动控制费用,合理诊疗行为。从以治病为中心转为以健康为中心,实现从治疗向预防转变,提高群众的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2.严格落实三个“清单”,不断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各医疗集团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疾病86种、市级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疾病30种和市级医院不轻易外转疾病157种三个目录清单。医疗集团内各成员单位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首诊责任,常见病的诊疗和康复留在基层医疗机构。强化双向转诊制度,落实双向转诊工作程序。医疗集团内牵头医院承接城市三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同时下沉医疗资源到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层转诊患者提供就诊、检查、住院等优先便利服务。
(四)建立医保支付、服务价格、药品供应、人事薪酬新机制,激活医疗集团运行活力。
1.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集团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制度。以上一年度实际发生数为基数,综合奖励激励、自然增长等因素,充分考虑物价增长和医疗机构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各医疗集团医保基金预算总额。年终结算时超出总额部分原则上由医疗集团承担,结余资金医疗集团留用。对门诊医疗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按人头付费。加快推进医疗集团医保医疗基金按点数法、按床日、按病种、按DRGS支付。探索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方式,逐步推行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按病种支付。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在确保医疗质量的同时控制费用不合理上涨。
2.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在医药费用合理增长的基础上,完善药品和耗材采购机制,降低药品和耗材采购环节中虚高价格、减少诊疗环节药品和耗材不合理使用、减少不合理检查和化验。在2018年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精准测算,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提高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实现医疗服务价格与医保支付费用控制、分级诊疗、薪酬改革等制度的衔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优化医院收支结构。
3.统一药品耗材管理。以医疗集团为单位,设立唯一采购账户,统一用药目录,药品价格实行统一谈判,实现统一账户、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支付。探索市域联合采购,统筹开展医疗集团药事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药品耗材管控,提升服务管理效能,促进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和医共体发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医务人员收入由医疗集团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建立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医院通过科学的绩效考核自主进行收入分配,建立以工作量和质量、满意度为核心的分配机制,与医疗卫生技术服务、绩效考核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因素挂钩,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重点向临床和公共卫生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和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实施医疗集团主要领导年薪制,薪酬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任期内目标完成情况挂钩,落实医疗集团内部薪酬分配自主权。医疗集团内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五)成立人力资源、财务医保、质量管理、公共卫生、信息化五中心,降低医疗集团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