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企业、各科室:
《浙江省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小镇企业入驻操作细则(试行)》已经开发区管委会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贯彻实施。
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7月17日
浙江省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小镇企业入驻操作细则(试行)
根据桐开管〔2019〕1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小镇企业引进和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为顺利推进浙江乌镇大数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数字经济小镇招引企业的入驻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分工和各自职责,特制定本操作细则。
一、入驻对象
主要指数字经济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类、高端生产性服务业类和总部经济类项目。
二、入驻方式
(一)园区注册类:由第三方运营机构对符合小镇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企业报送小镇项目评审小组终审,终审通过的企业即可注册在数字经济小镇。
(二)人才项目类:由开发区管委会科技人才办对符合小镇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企业报送小镇项目评审小组备案。
(三)其他项目类:由第三方运营机构对符合小镇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进行初审并出具《项目尽调报告》,小镇项目评审小组依据《项目入驻申请表》、《项目商业计划书》、《项目尽调报告》等进行评审打分,评分通过的即可注册在数字经济小镇。
三、入驻流程
序号 | 事项 | 所需材料 | 办理单位 | 参考办理时间 | 办理地点 |
1 | 提交项目入驻申请 | 《项目入驻申请表》 《项目商业计划书》 | 菜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7937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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