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高桥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大花园建设有关部署和《桐乡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桐委发〔2019〕35号)文件精神,强化大花园载体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活动,现将《桐乡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要求
全市范围内符合“六美”要求的,企业形象佳、群众评价高、社会贡献大的企业(详见《桐乡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二、创建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用企业申报、属地推荐、部门联合评审的方式,相关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各镇街道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三、申报时间要求
请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本次创建评选活动,落实专人,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工作,并于11月25号前将创建评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市经信局技术装备科,联系人:瞿艳,联系电话:89396719。
附件:1.桐乡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2.桐乡市“美丽工厂”创建评价申请表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桐乡市大花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桐乡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大花园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桐乡市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桐委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评选工作提出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省委、省政府实施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为指导,以打造“诗画浙江、美好家园”鲜活样板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动和依靠全市人民和工业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打造十大美丽企业,为建设“四个桐乡”作出贡献。
二、主要任务
全市“十大美丽企业”创建活动总体目标:2019年度创建“美丽企业”10家,通过美丽企业的创建和评选活动,树立企业厂区环境创建典型标杆,营造打造“诗画浙江、美好家园”的良好氛围。
三、评选标准
1. 厂区容貌美。企业环境卫生整洁,企业及围墙周边清洁卫生责任有效落实,绿化美化规划设计合理;厂区道路美观通畅、路灯设置科学合理。厂区定时专人打扫,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及时,建筑物和设备无乱写乱画及小广告等“牛皮癣”。
2.生产管理美。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范上墙,不按规定上岗严格治理。“三废”达标排放,做到节能减排,烟气、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的回收处理设施完善,不无故停开环保设施、设备和监测仪器。消防设施规范齐全,车间设置规范合理整洁,生产经营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