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镇机关、管委会机关各科室,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保障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濮院镇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现将《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濮院镇环境保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濮 院 镇 人 民 政 府
濮院羊毛衫市场管理委员会
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 0 1 9 年 1 0 月 8 日
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濮院镇环境保障方案
为保障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濮院镇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展现我镇良好的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监测预警、污染治理、减排管控、执法监督和区域联动等工作,尽最大努力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减缓和降低细颗粒物的生成和累积程度;确保大会期间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主要交通要道沿线无明显的视觉污染、雨天区域内无污水外溢、无重大环境舆情事件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一)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会前,细化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环境整治,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准备到位。会中,全面实施各项保障措施,确保环境质量稳定。会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我镇重大活动环境保障工作机制。
(二)重点防控,精准保障。在全面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辐射安全、危险废物规范处置的基础上,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区域,制定和落实有针对性的环境整治措施,实施精准保障。
(三)属地负责,区域协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环境质量保障和应急管控。按照乌镇率先落实、全镇紧密协同的要求,落实区域联防联控措施,形成区域防控整体合力。
(四)长效管理,临时管控。会前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依靠各相关部门常态化、长效化的环境管理,保障环境质量的总体稳定和环境安全。会期强化应急管控,特殊情况下采取必要的临时管控措施,确保会期环境质量达标。
(五)分级预警,按级响应。相关部门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分析研判,实行定期会商和预测预警。根据不同预测预警等级,采取程度不同的临时管控措施,保障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桐乡市环境保障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机关、管委会机关,各村、社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组长:沈其芳
执行副组长:钟 华
副组长:张建森、江永明、姜惠明、陈 讯、高玉祥、陆吴斌、吕学强
成员:综治办、经发中心、派出所、市场管理科、园区管理科、规划建设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环保五所、国土资源所、卫生监督分所、质监站、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农经中心(治水办)、环卫中心、应急管理办、信访办、宣传办、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单位。
四、保障阶段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
9月30日之前,完成环境保障专项方案汇编。
10月1日起至10月11日。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开展各项保障措施专项检查,做好各项保障准备工作。
(二)会期保障阶段
10月12日至10月22日。各项保障措施全面实施,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五、保障区域
根据桐乡市环境保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确定濮院镇全镇列入大会空气质量保障核心区,同时将市级确定的“十水、十四路”濮院段列为我镇环境质量重点保障区域。
六、保障内容
(一)会前准备和整治阶段
1.编制濮院镇互联网大会环境保障专项方案。
2.开展会前环境整治行动
紧紧围绕2019年度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坚持源头防治、系统治理,突出PM2.5和臭氧等协同治理,持续实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主要交通要道沿线环境整治,夯实大会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基础。
(1)加快推进区域臭气废气专项整治。开展全镇区域内废气重点排放企业达标排放执法检查,强化臭气治理,严厉打击废气超标排放,臭气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园区管理科。
(2)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s)整治。根据《桐乡市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要求,建立“全密闭、全收集、全处理”治理体系,推进化工、涂装(含工业涂装、家具制造等)、印刷、化纤、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启动家具(工业涂装)、印刷(包装)两大行业废气整治工作,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推广使用密闭化生产装备,提高设备的密闭性和自动化水平,力争实现涉VOCs生产设备全封闭,采取催化燃烧等高效治理措施,进一步提升收集率和处理率。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园区管理科、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市场监管分局。
(3)加强燃煤企业日常执法监管。加强对协鑫热电的燃煤含硫率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低硫煤(含硫率低于0.7%)采购和储备工作。加强对协鑫热电废气治理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废气治理设施运行维护。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
(4)加强加油站、储油库的油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督促加油站、储油库经营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有序开展治理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不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老化的加油站和储油库实施停产整治,停止销售、运输油品。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应急管理办。
(5)持续推进露天烧烤、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城市烧烤油烟露天直排、露天焚烧秸秆和城市垃圾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执法力度和对禁烧责任落实的督查。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分局、农经中心(治水办)、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环卫中心、各村、社区。
(6)强化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治。推广装配式建筑,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实施建筑工地和拆迁工地封闭管理,落实文明施工“七个100%”要求。强化道路扬尘控制,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杜绝渣土、砂石运输车沿途撒漏现象。镇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科、行政执法分局;配合单位:派出所、环卫中心。
(7)开展煤堆场扬尘专项整治和防风抑尘设施专项检查,对未实行封闭式管理,未按照“防渗漏、防流失、防扬尘、防噪音”四防要求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的煤堆场,实施停产整治。对违法经营、不符合规划或整改无望的煤堆场,坚决实施关停。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分局、经发中心;配合单位:综治办、环保五所、国土资源所。
(8)强化港口、码头扬尘污染整治。对堆存货物未建设围挡等抑尘设施或者封闭储存、堆场未硬化及未配备喷淋设施的干散货码头,实施停产整治。
牵头单位:城乡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行政执法分局;配合单位:综治办、环保五所。
(9)实施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专项整治。开展工业企业废水、废气达标排放专项检查行动,对超标或超总量排放污染物、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依法采取停产整治措施。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园区管理科。
(10)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饮用水水源地、放射源、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主体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环保五所;配合单位:经发中心、园区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