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 (街道)、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情况,《桐乡市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已制定完成,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桐乡市公安局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4日
桐乡市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住房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全面实现我市住房保障审核结果实时共享,根据省建设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浙建[2017]11号)要求,经桐乡市住房保障委员会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我市住房保障业务全面入驻公共服务中心,实行“一窗受理”的基础上,通过简化申请材料、加快联审速度、优化审核流程,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和“一证通办”、“掌上办理”的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服务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合理简化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