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高桥街道),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经信厅、嘉兴市经信局《关于落实“三类园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和桐乡市安委办《关于做好<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嘉兴海宁市龙洲印染有限责任公司“12·3”污水罐体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贯彻落实的通知》(桐安委〔2019〕12号)要求,现就落实“三类园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省、嘉兴、桐乡市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各镇街道要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做好乡镇(街道)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点)“三类园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进行风险辨识、认真梳理风险点、加强风险研判,建立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在上级相应部门的指导下,根据部门“三定方案”的职责规定,针对乡镇(街道)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点)“三类园区”存在的建筑起点较低、布局不合理、园区建设不规范、建(构)建筑物和装置风险辨识不到位、企业安全生产相互影响、危化品使用和储存管理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管控不到位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隐患底数,确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明确整改时间,落实责任人,排查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并将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每周报送市经信局。
三、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市级各单位和各镇街道要将安全排查整治“三张清单”(附件1.2)进度报市经信局,未报送视为无。《桐乡市“三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系表》请调整和完善并于12月26日前反馈。1月18日前,将排查整治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总报市经信局。2月18日前,将排查整治情况总结书面报市经信局。
联系人:张建华、钟旭;电话:89396717、89396737。
附件:1. 桐乡市“三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系表
2.排查整治情况表
3.重大安全隐患清单
4.嘉兴市经信局关于落实“三类园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桐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12月24日
附件1
桐乡市“三园”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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