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
根据《关于印发〈桐乡市规范化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桐乡市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实地走访、资料核对、查看台账等方式对各镇(街道)推荐申报的桐乡市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家庭农场、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了综合评审,并经网上公示无异议,现认定桐乡市绿营蔬菜专业合作社、桐乡市博源葡萄专业合作社为桐乡市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认定桐乡市崇福玉香家庭农场等4家家庭农场为桐乡市规范化家庭农场;认定桐乡市梧桐沈莉高农场、桐乡市乌镇振阳家庭农场为桐乡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同时,对2019年以前认定的桐乡市梧桐王建华种植农场等33家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进行了监测,除桐乡市高桥永萍果蔬农场因停止经营,监测不合格外,其余32家监测均合格,继续享有桐乡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称号,现予以公布。
附件:1.2019年认定桐乡市规范化家庭农场名单(4家)
2.2019年桐乡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监测合格名单(32家)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2月9日
抄送:嘉兴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