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9号)精神,现就我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开展线上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受疫情影响期间停工半停工的各类企业,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二、培训要求
1.培训内容: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确定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技能培训内容。一般是指按照国家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第三、四、五、六类职业(工种)所包含的内容为主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企业也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增加法律常识、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企业线上培训项目名称建议按职业目录分类大典中的中类、细类的名称来确定。企业可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录播、实时互动、教师答疑、考核测试等形式安排培训课程。
2.培训方式:线上(自主开发的平台、第三方服务商等)。
3.培训记录:需要有签到记录、学习或讨论记录、测试记录等。
4.培训课时:每个项目不少于3天24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0分钟。
三、企业备案流程
1.备案方式:在培训开始前五个工作日通过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 (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向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网络备案,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备案通过后在浙江省一体化平台(http://zyjn.zjhrss.gov.cn/osip)上传学员名单。各企业须在备案通过后方可开展线上培训。
2.备案材料:
(1)申请报告:包含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平台介绍,培训过程、培训预算等(PDF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桐乡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备案表》(附件1);
(4)《桐乡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课程表》(附件2);
(5)《桐乡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学员名册》(附件3);
以上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四、补贴申请
1.申请期限:完成培训课程后一个月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培训补贴。
2.申请材料:
(1)《桐乡市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申报表》(附件4);
(2)备案材料原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