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濮院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濮院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濮院镇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减少人身伤害、火灾事故和大气污染,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桐乡市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决定在全市区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以下简称“禁燃”),我镇为确保“禁燃”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禁燃”工作,依法全面清理、排查和打击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现全镇范围内全时段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切实维护全镇社会治安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宁静、舒适、宜居的生态环境。
二、时间和范围
自2020年3月1日起,全镇区域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2020年2月29日前,按照《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16〕29号)执行。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教育办、派出所、司法所、财政办、城建办、交管站、文体站、应急管理办、环保所、民政残联办、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各村(社区)等单位为成员的“禁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禁燃”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级、各部门开展“禁燃”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禁燃”办),“禁燃”办设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宣传办、生态环境所、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管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分局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设联络员一名。
四、职责分工
教育办:负责组织全镇各中小学校开展“禁燃”工作宣传教育。通过开展“给家长的一封信”“小手牵大手”等活动,广泛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倡导家长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派出所:牵头负责“禁燃”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对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等案件的调查。
民政残联办:做好公墓等地“禁燃”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司法所:负责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协调处理“禁燃”工作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财政办:负责做好 “禁燃”工作的财政保障。
城建办:负责在全镇建筑工地、房地产公司、物业小区等开展“禁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全镇出租车、公交车、客运车驾驶员、客运中心返乡人员等“禁燃”宣传教育工作;
交管站:协助公安机关检查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文体站:负责协调全镇星级酒店、文化主题酒店等开展“禁燃”宣传工作,加强宴会期间“禁燃”工作的管理;配合做好全镇“禁燃”工作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