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
《关于深化推进“桐乡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已经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中共桐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 乡 市 财 政 局
2020年5月6号
关于深化推进“桐乡精英引领计划”实施办法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桐创业创新,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关于更高质量促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桐委办发〔2019〕61号)、《关于深化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实施办法》(嘉委人才〔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化推进“桐乡精英引领计划”提出如下办法。
一、重点引进支持领域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海内外人才:数字经济、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材料、时尚产业、现代服务业。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创业人才
主要指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到桐乡创办企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申报人(自然人)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2.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其中本人货币出资不低于100万元,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产品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4.近3年内来桐乡创业或尚未在桐乡创业。尚未注册登记的,原则上要求入选后6个月内完成企业注册。
对产业化程度较高、特别优秀的企业,经市专项办批准,以上条件可适当放宽,但破格不得超过一项。
(二)创新人才
是指用人单位近2年从嘉兴市外引进的,有重大发明或重大创新,致力于创新突破或成果转化,能够促进我市相关领域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博士及以上学历;
2.在知名高校、企业担任过副教授或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并全职在桐乡工作。
三、支持政策
(一)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