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更高质量促进人才创业创新的若干举措》(桐委办发〔2019〕61号),持续完善我镇引才制度,鼓励企业引进优质人才,搭建人才平台,优化人才服务水平,发挥人才在企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同时为打造“实力石门、乡旅石门、文化石门、幸福石门”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作用,特制定以下配套政策。
一、大力培育引进人才
1.高精尖人才:对由桐乡市申报入选的高层次人才项目,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待遇外,创业类的“国千”(含外专,下同)给予25万元奖励,创业类的“省千”给予15万元奖励,创新类的“国千”给予12万元奖励,创新类的“省千”给予6万元奖励。青千人才对照类别奖励减半执行。合格申报“国千”、“省千”的给予3万元奖励。
2.“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领军人才:对新入选且落户石门的A+、A、B、C类创业类项目,经认定分别给予15万、12万、8万、4万元奖励。创新类项目全职在石门的,对照类别奖励减半执行。
3.桐乡市级创业领军人才:对新入选且落户石门的A、B、C、D、E类创业类项目,经认定分别给予10万、8万、6万、4万、2万元奖励。
4.高层次人才:对新入选的国家“万人计划”项目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入选的省级“万人计划”项目给予3万元奖励。
5.对新入选的国家级、省级、嘉兴级海外工程师,经认定在石门全职从事创业、创新工作的,分别给予5万、2万、1万元奖励。
6.对新引进的各级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在5年内,成功申报浙江省、嘉兴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分别给予10万、5万元奖励。
二、搭建人才创新培育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