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经济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等七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1号)和《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桐政发〔2012〕16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做好阶段性价格补贴工作的通知》(浙发改明电〔2020〕1号)和《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关于2020年5月份浙江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的报告》(浙调字〔2020〕36号),2020年5月我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为3.5%。根据阶段性提高价格补贴标准规定,以现行机制测算的补贴为基础,阶段性提高价格补贴1倍,执行期限为2020年3月到6月。经研究,决定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发放5月价格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