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桐乡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桐乡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6日
桐乡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2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最多跑一次”改革引领作用,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明晰政府和企业责任,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强化政府部门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内容。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本次改革赋予的改革权限和我市实际,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全市同步实施”的方式,于2020年1月1日,在全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上级设定、实施的事项,在积极争取支持的前提下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对我市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努力为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二、改革具体任务和举措
(一)建立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按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要求,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内逐项列明单位、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层级和部门、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等内容,定期调整更新并同步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业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对上级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各部门要结合上级清单事项和我市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实际情况,逐项比对厘清对应关系并予以调整。对我市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要按照“零许可”改革目标,通过立改废予以清理。通过改革和清理,形成《桐乡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并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动态调整“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二)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对设定必要性已经不存在、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有效规范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各事项主管部门要同步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政府权责清单,不得继续实施。直接取消审批后,相关主管部门仍对相关经营活动负有监管职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对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
2.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对备案事项,应明确完成备案手续的条件,强化信息共享、简化手续,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提供便利化网上备案渠道,实现当场办结。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实施有效监管。有关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应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但不得以备案情况为依据限制或处罚企业经营活动。
3.实行告知承诺。对确需保留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企业就符合经营许可条件作出承诺,有关主管部门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按照要求书面承诺达到行政许可条件的,行政机关可以先行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制定告知承诺书范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主管部门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企业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领证后即可开展经营。对企业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企业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主管部门应平等对待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企业承诺内容应向社会公开,方便社会监督。主管部门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因未按规定履行告知程序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因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由企业承担。
4.优化审批服务。对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不具备取消审批或实行告知承诺条件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优化审批服务。对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我市有关部门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试点,通过先行先试将更多事项审批权限下放我市。要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减审批时限。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原则上要延长或取消有效期限。对有数量限制的事项,要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要按照跑一次是底线、一次不用跑是常态、跑多次是例外目标,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三、配套措施
(一)规范衔接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市市场监管局要推进经营范围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梳理经营范围标准表述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对应关系,理清证照对应关系,引导和服务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表述办理登记,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登记注册的审批工作,夯实“证照分离”改革基础。推进登记注册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有序衔接,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有关主管部门之间涉企经营许可信息双向精准推送机制,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信息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办理信息互通共享。
(二)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市政务数据办要强化统筹协调和技术支撑,保障市级有关部门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公共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涉企经营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集中共享。大力推进数据共享、数据归集和数据成果应用,为“证照分离”改革提供数据支撑,有效保障涉企信息的相互推送反馈,以及向上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归集。严格落实登记注册窗口职责,把牢涉企证照信息归集共享第一关。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分别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健全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强化“双随机”抽查结果等信用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着力打造“互联网+监管+信用”的综合监管闭环。
(四)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市政务数据办要持续统筹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着力推进涉企“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围绕政府数字化转型,聚焦打造“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浙里督”等平台,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易懂的办事指南,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性门槛。
(五)强化法治保障。全面梳理我市各级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形成全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按照实现“零许可”的改革目标,加快推动我市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机制,组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并建立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要加大改革力度,加强上下对接和业务指导,要制定和完善告知承诺清单、样式、办法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确保本部门、本系统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落细。各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产业扶持目录,以更大力度推进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同。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统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涉企“一件事”改革及其他配套改革举措,更好发挥“证照分离”改革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中的突出作用。要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注重改革力量的系统整合、协同发力,加强上下衔接、左右配合、内外联动,形成聚合效应,不折不扣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最大程度释放改革红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强化执行落实。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改革总体要求、具体任务、主要举措、时间要求,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做好改革政策的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扩大政策知晓度,形成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并及时总结评估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研究问题、完善政策举措,注重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五、本实施意见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桐乡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桐乡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事项清单(2019年版)
附件1
桐乡市“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司法局局长、市场监管局局长、政务数据办主任
成 员:市委办(机要局)、市政府办(金融办)、宣传部(网信办)、市人大法制委、发改局、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消防救援大队、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气象局、嘉兴海关桐乡办事点、人民银行、银保监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桐乡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部门事项清单(2019年版)
序号 | 市级主管部门 | 事项名称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实施区域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措施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1 | 商务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全市 | √ | 实施“证照联办”,为即办件。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
2 | 商务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设区市、县(市、区)粮食和储备部门 | 全市 | √ |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3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3.《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办理;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至5个工作日;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4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延续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一证通办”;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5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办理;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至5个工作日;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6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一证通办”;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7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业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一证通办”;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8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歇业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国烟专〔2017〕74号)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一证通办”;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9 | 烟草专卖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恢复营业审批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决定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2.《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37号令) | 县级烟草专卖局 | 全市 | √ | 1.精减申请材料,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一证通办”;2.压缩承诺时限,从原先8个工作日提速为即办件;3.实现政务网及手机端申请。 | 1.事中加强审批审核2.事后加强市场监管 | |||
10 | 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 | 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全市 | √ | 1.全面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水耗标准管理,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明确区域用水总量和效率的管控指标、存量及准入条件,每半年公布存量情况和申请企业排序情况。2.对落户在已实施区域水资源论证平台的投资项目(除负面清单外),承诺达到或高于准入标准的,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3.全面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积极推行取水许可电子证照。4.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年取水量50万方以下的、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5.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减少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许可办理时限由法定45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 | 1.强化实行承诺备案制项目的取用水监管,对照用水户承诺水耗或准入水耗标准,开展节水评价。未达到承诺水耗或准入水耗标准的,督促项目业主落实整改。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户未按审批要求取水,或者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3.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1 | 交通运输局 | 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含专用运输、大型物件运输)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全市 | √ | 1.对道路货物运输申请人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等)实行告知承诺。2.对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申请人履行承诺、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查处。 | |||
12 | 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全市 | √ | 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查处。 | |||
13 | 交通运输局 | 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全市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 |||
14 | 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全市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复印件。2.无需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系统共享获取。3.加强审批前指导服务,材料齐全受理后压缩时间为即办。 | 1.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15 | 交通运输局 | 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全市 | √ | 加强审批前指导服务,材料齐全受理后压缩时间为即办。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16 | 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全市 | √ | 取消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直接采用安检结论。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17 | 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县级气象主管机构 | 全市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3.承接市级审批权限下放,原为市级审批事项,权限下放后,县级气象主管机构具有审批权限。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 |||
18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卫生、消防、公安等其他部门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3.将承诺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4.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
19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全市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检测报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1.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工作,强化日常监督管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20 | 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全市 | √ | 贯彻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注册申请和核发,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间,推动排污许可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之间的信息共享。 | 1.严格执行排污许可有关法规政策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开,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21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22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23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24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25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广电部门 | 全市 | √ | 1.委托全省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
26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审批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 |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部门 | 全市 | √ | 1.委托全省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 通过日常监听监看、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的节目制作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的要及时依法查处。 | |||
27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审批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广电总局;省级广电部门 | 全市 | √ | 1.委托全省各市、县(市、区)广电部门行使。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星级证明、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3.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28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设区市、县(市、区)体育部门 | 全市 | √ | 1.将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市、县级体育部门,实行属地管理。2.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
29 |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全市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变为即时办结。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
30 |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31 | 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等举报。 | |||
32 | 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33 | 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疫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等举报。 | |||
34 | 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便民化水平。2.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督。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35 | 农业农村局 | 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审批 | 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全省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7年)的通知》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
36 | 农业农村局 | 执业兽医注册 | 兽医师执业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
37 | 农业农村局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
38 | 农业农村局 | 省外调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备案 | 浙江省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备案单 | 《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浙江省调入动物和动物产品防疫风险评估与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
39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压缩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 |||
40 | 农业农村局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 压减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 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 |||
41 | 农业农村局 | 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 | 蚕一代杂交种出口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3. 压减审批要件(取消公司章程等)。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3.业务部门事前事后加强对申请单位的服务和指导。 | |||
42 | 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43 | 农业农村局 | 农药广告审查 | 农药广告许可批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 |||
44 | 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4.在变更登记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除《浙江省农药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和变更事项相应证明材料以外的其他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测,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 |||
45 | 农业农村局 | 植物产地检疫证明核发 | 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加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 |||
46 | 农业农村局 | 植物、植物产品调运检疫证明核发 | 植物检疫证书 | 《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3.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 | 1.加强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 | |||
47 | 农业农村局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许可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2.办结时间缩短至8个工作日(不含专家现场勘查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对风险等级较高、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48 | 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执行部分) | 水产种苗进出口审批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49 | 农业农村局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3.无纸化申请。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通过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50 | 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 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51 | 农业农村局 | 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 | 全市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52 | 建设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全市 |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桐乡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jiaxingshi/tongxiangsh/2021/0602/178868.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