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全市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市社会组织评估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市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凡2019年6月30日前经市民政局登记,上年度年检合格且未受过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均可参加。
在评估等级有效期(5年有效期)内,提出晋级评估申请的社会组织,必须与上次参评时间间隔1年。
二、评估内容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
社会组织共分为两大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中民办非企业单位细分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局作业务主管单位)和一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细分为:学术性社会团体、专业性社会团体、联合性社会团体、行业性社会团体。
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与诚信建设、社会评价、党的建设等六个部分。社会团体评估内容包括基本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党的建设等六个部分。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桐乡市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局作业务主管单位)评估报告书》、《桐乡市一般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报告书》、《桐乡市学术性社会团体评估报告书》、《桐乡市专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报告书》、《桐乡市联合性社会团体评估报告书》、《桐乡市行业性社会团体评估报告书》。
三、评估等级、评估结果运用
(一)评估等级
评估得分在700分以上(所称“以上”、“之间”,均含本数)的社会组织,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首次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最高只能申请3A级)。
评估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在950以上;
2.AAAA(4A)级,得分在900-949分之间;
3.AAA(3A)级,得分在850-899分之间;
4.AA(2A)级,得分在800-849分之间;
5.A(1A)级,得分在700-799分之间。
(二)评估结果运用
1.评估等级与评选先进挂钩。把评估等级在3A以上作为评选先进社会组织的条件之一。
2.评估等级与政府转移职能、政府购买服务挂钩。3A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3.评估等级与政府奖励挂钩。对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社会组织根据桐委办发〔2017〕12号文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奖励。
四、评估的办法和程序
(一)社会组织上报评估申请。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对照《评估报告书》(见附件1、2、3、4、5、6)进行自评打分,并随同评估材料目录(见附件7、8)要求于2020年11月20日(周五)前报送业务主管单位。
相关附件请从桐乡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平台(http://www.tx.gov.cn/col/col1570981/index.html)下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民政局”——“政策文件”——“部门及镇、街道文件”栏或“桐乡市民政局”、“桐乡市社会服务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平台下载打印,所有材料均须提交一式二份。
(二)业务主管单位初审。业务主管单位根据申报参评社会组织建设情况提出初审意见,于2020年11月27日(周五)前将参评社会组织材料及初评意见报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部门(中山西路131号市民政局211室)。
(三)评估委员会资格审查。评估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评对象。
(四)评估委员会评估审核。市委社工办、市民政局组织评估委员会人员对初审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评估、审核,并作出评估结论。
(五)公示评估结论。将作出的评估结论通过桐乡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5天。
(六)确认评估结果。向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社会组织告知最终评估结果,并发布评估结果公告。
(七)颁发相应等级证书和牌匾。市委社工办、市民政局向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授予证书和牌匾。
五、评估要求
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规范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社会组织自律能力和诚信服务水平的有效载体。
(一)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对评估工作的认识,把评估工作作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申请参加评估。
(二)参评的社会组织要严格按照评估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周密组织,精心安排,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把评估工作做细做实。
(三)参评的社会组织要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积极配合评估,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