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嘉兴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嘉兴市打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计划》等工作要求,2020年8月,嘉兴市创建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于2020年底前完成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嘉兴市本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已经于2019年12月划定并公告(嘉政发〔2019〕23号),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出台相应政策。
二、目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