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开发区、各镇(街道):
为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关于推进村庄景区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嘉委办发〔2018〕34号)关于村庄景区化的工作要求,经村庄自评申报,所在镇(街道)初评推荐,桐乡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桐乡市农业农村局对照《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细则》标准联合相关部门对上报的景区村庄进行综合验收,评定以下5家为浙江省AA级景区村庄和40家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创建单位以《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为指导,立足本地资源特色和生态环境优势,突出乡村生活生产生态特点,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开发建设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建设一批看得见山水、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的景区村庄,打造桐乡美丽乡村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