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现就《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江政办发〔2018〕4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内容广泛、任务具体,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全区上下统筹协调、协同推进,为此,我们制定了《江干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实施重点区域、建设标准、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等七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方案明确了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工作总体工作目标,即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模式因地制宜落地到位和各项刚性目标指标的全部完成到位到。实施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的区域(部位)实现五个“100%”的目标(居住出租房屋登记率达到100%,流动人口登记率和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100%,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整改合格率达到100%,违法违规责任主体查处率达到100%)。
二、明确实施重点区域。目前,全区公安机关登记在册的出租房屋13万余户,居住的流动人口达58余万人,数量大、分布广,为此,方案中明确了2018年的重点实施区域,包括流动人口2000人以上的村(社区、小区)和100人以上的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长租公寓)。
三、明确建设标准。在推广实施过程中,方案要求各地要按照“房屋租前安全把关、租客入住登记、租客离开注销”的总体要求,实施“六个一”的建设标准,即:“建立一套组织架构、设置一个工作平台、规范一个安全标准、制定一套规章制度、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创新一套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