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意见》(国办发〔2019〕30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序推动家政服务企业复工营业,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应用和宣传推广
(一)强化信用平台应用。商务部拟正式启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强化信用信息应用,主动公布登录信用平台的家政服务企业名单,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信用平台“家政信用查”手机App或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员。鼓励家政服务员将相关培训证书数据上传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及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供消费者查询。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强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通过“诚信建设万里行”等多种渠道宣传信用平台。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启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2019〕293号)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信用平台宣传推广工作,推进宣传深入社区、深入乡村、深入企业,实现宣传海报家政服务企业门店全覆盖。
二、支持家政服务员返岗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