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渔业无线电管理是有效开展事故防范、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技防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水上险情事故应急处置、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抓手。为进一步加强渔船船载AIS、应急示位标和北斗卫星终端(以下简称“渔船无线电设备”)的监督管理,规范海上移动通信业务标识(以下简称“渔船九位码”)和北斗ID号的合法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渔业无线电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渔船无线电设备配备使用,及其对应的渔船九位码和北斗ID号(以下简称“电台识别码”)进行摸底排查,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渔业无线电管理服务平台,强化渔船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的备案登记和规范使用,实现“一船一码一设备”监管目标,切实提升渔业安全生产技防能力。
二、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2020年1月15日前)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工作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进度,扎实做好专项集中整治前期动员和部署工作。
(二)摸底排查(2020年1月16日至 3月31日)
重点任务如下:
1.1月16日至3月15日
一是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海洋渔船无线电设备、天线设备及其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重点对电台识别码及其所对应的渔船基本信息进行摸底统计和汇总,按照《渔船船载无线电设备统计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逐项填写。
二是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组织设备生产企业对辖区内维修服务站点情况进行摸底,重点包括:维修服务站点名称、地址和服务范围,填写《渔业无线电设备维修服务站点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2)。
2.3月16日至3月31日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对摸底排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于3月25日前将渔船无线电设备摸底排查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至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3月31日前,我部对各地摸底排查工作进行汇总。
(三)专项集中整治(2020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针对摸底排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制定专项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市县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登临检查渔船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的配备使用情况,并结合各地渔船动态监管平台,在渔船进出渔港报告和日常执法监管中,做好渔船基本信息与渔船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信息的比对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
一是对渔船无线电设备实际写入的编码与电台识别码指配证书及登记备案信息不一致,或者渔船无线电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的,要按规定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并换发船舶证书。
二是对渔船无线电设备生产企业所属的违规擦写电台识别码的服务站点进行限期整改,对电台识别码写入程序和工作流程进行调整。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其生产的无线电设备不得继续在渔业领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