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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滨街道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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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湖工委[2011]22号
 
 
关于印发《湖滨街道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街道各科室、各社区:
《湖滨街道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五年规划(2011—2015年)》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科室、各社区要按照五年规划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用结合、认真贯彻执行,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社区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报送街道依法治街普法办公室。
中共上城区湖滨街道工作委员会
                               上城区湖滨街道办事处
                                         2011年6月18日
主题词:印发   六五普法  规划    通知                         
抄  送:上城区司法局                                           
中共上城区湖滨街道党工委               2011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15份
湖滨街道第六个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
五年规划(2011-2015年)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五五”普法以来,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和区依普办的亲切关怀和具体指导帮助下,在全街道的共同努力下,我街道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辖区逐步形成了遵守法律、崇尚法制、维护法治权威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奠定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推进依法治街进程,促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街道“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街”和“法治湖滨”建设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公民意识教育及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实施好湖滨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平安湖滨”、“和谐湖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立足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坚持依法治街,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践行法治理念,传播法律知识,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的领导,制定普法依法治街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支持并保证机关以及社会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街工作,研究并解决普法依法治街工作中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湖滨街道“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为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服务,为自主创新和改革开放服务,为协调发展和民生改善服务,实现湖滨地区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群众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的需求为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矛盾化解的过程,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提高实效性,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持普治并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和司法全过程,扎实有效地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和行业专项治理活动,不断提升辖区法治化管理水平。
—坚持注重实效。依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明确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方法,因地制宜,分类施教,确保普法实效性不断得到增强。
—坚持开拓创新。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街工作的思路理念、丰富工作内涵,改进方法手段,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普法依法治街工作在传承中巩固,在开拓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法制宣传教育
根据“学习型城区”建设的要求,结合湖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活动,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贯穿于社会法治建设各个方面,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每一个社会成员自觉做社会和谐稳定的维护者、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促进者。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3、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关于国家基本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财政金融税收、投资等法律法规,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
4、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土地征用与补偿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援助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5、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新闻传播和文化市场管理;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法制宣传教育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突出以下五类对象学法用法:
1、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通过深入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完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2、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通过重点对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学法的培训力度。利用“4.26杭州公务员学法日”活动,依托“干部学习新干线”,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3、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网络,积极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红色港湾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互联网、微博、手机短信等传播手段,不断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重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队伍作用,不断健全完善各种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整治和安全工作。
4、深入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的理念。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学校”等平台建设,切实推动企业职工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不断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5、加强外来创业者法制宣传教育。把外来创业者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普法工作中,在外来创业者较集中的单位和地方,建立法制培训学校,定期对外来创业者开展关于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宣传教育,加强外来创业者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提高外来创业者的法治观念。开展形式多样、载体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满足外来创业者的法制文化需求。引导外来创业者依法参与社区居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推动外来创业者积极融入城市,依法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三)推进依法治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对法律实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深入推进依法治街,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依法治国方略、“法治浙江”建设、“法治杭州”和“法治上城”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湖滨”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制度,总结经验,提高创建水平。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六型”政府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高效运行。
2、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提高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实现街道—社区法治建设的对接、融合与统一。开展“民主法治街道”创建,探索建立评估体系,实现创建工作的量化考核。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至五年规划期末,争取“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占社区数的20%,市级民主法治社区达60%,实现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率100%,以“民主法治社区”创建为载体,引导群众积极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安等专项依法治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各行业的依法办事能力。
3、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探索实施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化项目建设,不断探索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着力解决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社会管理制度。以打造“平安湖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控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着力完善网络综合防控体系,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推动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律师在普法和依法治区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为因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和特殊案件被告人指定援助律师的工作,实施司法救助,拓展法律服务领域,让人民群众都能平等便捷地享受司法资源。
(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坚持文化引领、法治融入,培育法治理念,倡导法治生活模式,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法律的法治文化氛围,让群众在历史文脉中感悟法治精神,在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中强化法治理念。
1、培育湖滨特色法治文化。将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文化需求。深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提升法治文化内涵,推动品牌化建设。加强法治文化与社区群众文化、企业文化等文化建设的融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特别是各类文化团体参与其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努力创造富有特色的湖滨法治文化。
2、深化“法律六进”等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着眼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深化“法律进社区”,着眼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深化“法律进学校”,着眼于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深化“法律进企业”,着眼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深化“法律进单位”,着眼于促进法治化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采取不同的工作措施,提高普法依法治区的实效性。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浙江省法治宣传月”等品牌活动,以及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特殊时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
3、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完善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红色港湾、东坡文化园等法制教育基地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投入,建设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法治文化活动场所,覆盖街道和社区。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的资源优势,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宣传和活动。注重运用新型媒体,不断发展电子大屏幕、QQ群、微博、手机短信、手机报等新型媒体的普法功能。加强法律服务阵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综治中心、司法所等在法治文化培育和弘扬中的积极作用。
三、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一)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科室各社区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科室各社区依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实施。2013年开展中期督查和表彰。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街道依法治街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保障措施
组织保障。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强化依法治街普法领导小组职能,积极研究、指导、协调和督促普法依法治街的各项工作。各科室各社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机制保障。各科室各社区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检查落实。探索开展“民主法治街道”评估体系课题研究,进一步完善评估机制,尝试引入社会评价主体。健全激励机制,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经费保障。街道按普法经费人均不低于1.5元(含外来常住人口),将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同时应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动态增长机制,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年予以增加,以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队伍保障。重视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有关职数和编制的规定,配齐配强各级专职法制宣传干部队伍,大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加强对普法讲师团、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法制文艺团体、普法联络员、普法信息员队伍的培训、管理、指导和宣传表彰,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重视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的作用,通过成立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吸引学习法律、研究法律、从事法律职业和立志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公民,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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