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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2年上城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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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政办函〔2012〕74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12年上城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以下达。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区政府委托区爱卫办制订考核办法,加强对全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对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街道和部门将予以表彰。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2年上城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

    为深化上城区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区建设,以纪念爱国卫生运动六十周年为契机,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为载体,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乡环境卫生和健康问题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建东方品质体验区、创幸福和谐示范区”的奋斗目标,贯彻区第九次党代会“推进国际化,提升幸福感,建设具有国际水准的高品质中心城区”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重点整治薄弱环节,切实落实长效管理,推进健康上城建设。全区健康城区建设工作以《健康上城“十二五“规划》为引领,以争创“建设健康城市示范城市”为目标,进一步打响健康上城的品牌,构筑健康的战略高地,确立健康引领的理念,加大健康宣教的力度,树立健康管理的意识,推进我区建设健康城市国家级试点基地和拓展区的建设。
    现将2012年杭州市上城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任务明确如下:
    一、2012年全区爱国卫生和建设健康城区工作的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深化城区国家卫生城市巩固工作,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标准;完成“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三年实施方案各项指标任务;着力提升创卫水平,推进各级各类卫生先进单位和最清洁单位创建;积极探索病媒生物防制新技术、新方法,开展群防群控,落实长效措施,依法加强单位除“四害”行政监管和执法检查,推进绿色有害生物防制工作;深入推进健康上城建设,贯彻落实《健康上城“十二五”规划》,围绕当前影响市民群众健康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灰霾空气形成机制研究与控制,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推进出生缺陷综合干预、加大公共场所控烟宣传与监管、提高慢病综合系统干预水平、大力开展全民健康促进行动、完善社会保障相关制度、加强国民体质综合提升、提升中小学生保健水平等九项重点工程,城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生活方式与健康行为形成率、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分别达到87%、77%和72%,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35岁以上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50%以上、血糖知晓率达到40%以上。
     二、各街道办事处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组织管理。加强领导,将爱国卫生、建设健康城区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考评机制;依法落实街道办事处爱国卫生专(兼)职工作人员及经费,完善工作制度,做到“有章理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开展纪念爱国卫生60周年活动,全面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效,巩固创建成果,推进健康上城建设。
    2.建设健康上城。推进《健康上城“十二五”规划》的宣传,结合各街道实际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专兼职网络,启动家庭保健员动员与培育,推进慢性病管理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深入推进“五个人人知晓”健康自我管理倡导行动,强化重点疾病宣传,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和控烟知识宣传进大学校园等宣传活动;继续推进优生优育六免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孕前优生高风险对象的风险评估和优生指导,婚前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加强幼儿园、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我管控水平。
    3.卫生创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积极开展各级各类爱国卫生创建活动;针对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存在的问题,全面开展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八小”行业整治活动;完善监督检查、抄告整改机制;督促各级卫生街道、卫生先进单位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不发生卫生滑坡现象,不断提高整体卫生水平。
    4.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对照《杭州市城乡环境整洁行动》三年实施方案,抓好各项行动目标的落实;紧密结合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工作,积极开展杭州市“最清洁单位”评选活动;认真组织第24个“爱国卫生月”宣传活动,开展重点场所环境集中整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5.病媒生物防制。落实病媒生物防制人员和经费;结合城乡环境整洁行动、“爱国卫生月”活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知识宣传,定期开展以环境综合整治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活动;规范落实“四害”密度监测,继续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技防设施试点建设,深入推进绿色有害生物防制;严格落实公共环境除“四害”市场化运作监督和考核制度,依法加强对各类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社区、单位、农贸市场、建筑(拆迁)工地、“八小”行业经营场所除“四害”工作,巩固除“四害”先进城区成果。
    (二)分类任务
    湖滨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加强对湖滨特色街区、龙翔桥区域和中山路南宋御街一带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取缔无证设摊,落实长效保洁,做到市容监督全天管理,保持良好的市容市貌。
    4.加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清波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加强对河坊街历史街区、吴山广场和中山路南宋御街一带的环境卫生监督检查,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4.加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小营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加强小营巷、大学路、横河公园、中东河沿岸一带卫生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4.加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望江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提高望江地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特别要加强近江海鲜大排档、徐家埠路、原近江村一带的环境卫生管理,无违章饲养家禽,做好清扫保洁工作,保持市容环境整洁。
    4.加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南星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加强南星地区旧城保护地块及陶瓷品市场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无违章饲养畜禽,无露天粪缸和简易棚厕。
    4.加强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紫阳街道:
    1.加强社区、单位卫生管理;积极培育杭州市健康单位(社区)。
    2.开展“灭鼠屋”和“防蚊闸”试点工作。
    3.提高紫阳地区环境卫生整体水平,特别要提高社区内的卫生水平,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做好清扫保洁工作,落实长效管理,保持市容环境整洁。无违章饲养畜禽,无露天粪缸和简易棚厕。
    4.加强中山南路中华美食园、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周边市容秩序管理,提高保洁质量,规范“八小”行业管理,巩固和提升改造成果。
    三、区各有关部门工作任务
    (一)共性任务
    1.组织管理。深入贯彻《浙江省爱国卫生促进条例》、《杭州市爱国卫生条例》,进一步完善单位爱国卫生组织,建立健全爱国卫生工作制度和台账。
    2.落实单位系统爱国卫生工作。根据杭州市单位爱国卫生工作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职工健康教育和控烟宣传,落实除“四害”措施,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保持单位内外环境整洁。组织开展本部门本系统的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参与爱国卫生60周年纪念活动,争创各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和健康单位。
    3.深入推进健康城区建设。贯彻落实《健康上城“十二五规划”》,制订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加强本系统和本单位职工的健康知识宣传,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控烟工作;做好“国家健康城市示范城市”评估前期准备工作。
    4.继续巩固国卫成果工作。根据全国爱卫办《国家卫生城市评分标准》要求,结合国卫复评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采取先进引领、扶持规范、奖惩并举、长短结合等方法措施,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巩固工作。
    (二)分类任务
    区教育局:
    1.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督促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有关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制度。
    2.加强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除“四害”宣传,落实防范措施,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全区各类学校实施全面控烟。
    区民政局:
    1.按照《杭州市健康社区试行规范》,指导开展健康社区建设活动。
    2.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和谐社区创建内容,进一步加强社区综合管理,保持社区公共环境、楼道、屋顶、车棚、阳(跳)台等整洁有序。
    3.加强各类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完善为老助老服务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区住房和城建局: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设置合格的作业隔离护栏和冲洗设施,做到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排水通畅、净车出场,并配合城管部门规范建筑垃圾的管理;配合除“四害”措施,工地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办公室、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工地小卖部从业人员持健康证,并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
    2.加强对市政道路、城中村改造等重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场地整洁有序。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区商务局:
    1.按照《杭州市健康市场试行规范》,指导开展健康市场建设活动;落实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成果,提高农贸市场卫生管理水平。
    2.加强对农贸市场、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规范管理和除“四害”工作。加大对无证无照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的整治力度。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区卫生局:
    1.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做到依法监督、严格执法;医疗机构和医疗场所全面控烟。
    2.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状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中小餐饮业除“四害”的日常监督检查,预防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大非法行医查处力度。
    3.成立上城区社区健康教育学院及分院,充实上城区健康教育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公民健康素养教育,提高城乡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健康基本行为形成率和健康基本技能掌握率,对各街道健康知识水平进行评估。打响“居家医疗”工作品牌,加强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加快推进居民家庭健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开展全区膳食摄入量、吸烟情况等重要危险因素监测。
    4.健全和完善水质卫生监测网络,定期开展水质卫生监测,完善有关制度和台账资料。
    5.加强幼儿园、学校等集体用餐单位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我管控水平。
    6.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区城管局:
    1.加强对背街小巷、人行天桥保洁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与考核,落实道路保洁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延长保洁时间,提高保洁质量。
    2.加强垃圾清运的日常监管,深化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垃圾分类质量;督促垃圾清运单位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垃圾运输车辆、接驳点(中转站)、作业点及周边地面清洁。
    3.加强对河道、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四害”密度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4.加大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按有关要求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特别是特色街区、海鲜大排档和夜市、车站等窗口单位,落实长效保洁措施,提升环境卫生水平。
    5.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执法巡查,加大对无证设摊,倚门占道经营,店前乱堆乱放、乱扔乱倒、乱吊乱挂、损毁绿化,人行道违章停车,违章饲养畜禽等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持市容市貌整洁。
    6.按照《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公园、广场举行集会等重大活动时的控烟管理工作。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
    1.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督促各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依法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针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督促街道和有关部门加强对无证无照小餐饮店、小副食品店和小食品加工厂的日常监督管理。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上城工商分局:
    1.查处食品流通领域无照经营活动和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做到合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2.加强食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等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结合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活动,推进健康市场建设。
    3.贯彻落实《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查处违法烟草广告;配合有关部门开展“5.31”世界无烟日等执法检查。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上城质监分局:
    1.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加强对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督促企业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健全食品质量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进货检查验收和台账制度。
    2.定期组织开展食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加强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性指标的监督检查,不发生食品安全重大责任事故,促进健康企业建设。
    3.督促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落实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除“四害”措施。
    4.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上城环保分局:
    1.严格夜间建筑施工审批和工业噪声监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加强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的前置审批,督促相关企业做好油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
    3.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国家卫生城市先进城区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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