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民许〔2012〕14号
杭州市上城区远风书画院:
你院于2012年3月30日提交的注销申请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准予注销登记。注销登记后,杭州市上城区远风书画院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特此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