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民许〔2012〕5号
杭州维思得英语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注册资金及住所变更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浙江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同意你校将注册资金由50万元变更为100万元,住所由杭州市长生路58号变更为杭州市梅花碑8号6号楼7-8楼。
特此批复。
杭州市上城区民政局
二O一二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