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上政办函〔2011〕69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开展药械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迎接国卫复评,争创文明城市,进一步加强药械经营领域的监管力度,依法整治保健品、消杀用品等“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及无证无照经营药械的行为,继续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函〔2010〕12号)的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械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和践行科学监管理念,严厉打击我区药械市场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药械、“非药品冒充药品”、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经营行为,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努力净化我区药械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本次专项整治,使各种形式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法产品得到有效清理,无证经营药械、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我区药械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从而使公众用药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安排与具体任务
(一)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七月上旬开始,到八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1、自查自纠阶段:7月10日至18日。
各药械经营企业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通知中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品种的情形认真核对,同时对本企业所经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及产品生产批件进行查验,凡属非法产品的,一律自行撤柜并立即停止销售。
2、集中整治阶段:7月19日至31日。
由区药监分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派人组成联合检查组,以街道为单位,集中对辖区内的性保健品店进行联合检查,检查分两组:
第一组由区药监分局凌学武任组长,药监、卫生、工商各2人,计生委、街道各1人。检查望江街道(19日至20日);清波街道(21日至22日);湖滨街道(25日至26日);
第二组由区药监分局沈芳任组长,药监、卫生、工商各2人,计生委、街道各1人。检查小营街道(19日至20日);紫阳街道(21日至22日);南星街道(25日至26日)。
请以上各单位参加人员(药监、卫生、工商执法人员带上执法文书),于19日上午9时在药监分局会议室集中进行专题研究后,立即分组开展现场检查。
3、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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