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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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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城区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杭州市委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发〔2015〕34号)关于“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具体实施方案,提出3—5年内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等,对体制调整、取消和下放权力、职能整合等制定细化方案和严密程序,逐项落实”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27项)

(一)实施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修订完善区级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政府和部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法定化和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构建高效的政务生态系统。(区编委办负责)

(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稳步扩大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切实推进综合执法工作重心下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区编委办会同区政府办公室、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法制办等部门负责]

(三)深化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区编委办负责)

(四)清理取消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以外,部门自行设定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五)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理以“红头文件”形式设定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审批事项。编制全区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全面完成全区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做好省市下放事项承接工作。贯彻关于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区法制办、区行政审批服务办、区编委办等部门负责)

(六)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拟定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建立审批中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实现审批中介网上市场和实体中介市场基本覆盖。(区行政审批服务办负责)

(七)推进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贯彻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浙江省2015年本)。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并根据国家、省、市投资审批和核准有关文件要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有关操作流程。加强投资管理,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区发改经信局负责)

(八)深化政府预算管理。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推进财政专项资金改革,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资金,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强化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初步构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进专项资金全过程管理信息公开。(区财政局负责)

(九)贯彻落实省市开展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我区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提出取消、调整和规范收费的意见建议,公布我区收费目录清单。(区财政局、区物价局负责)

(十)完善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城平台建设,推行更多事项全流程在线办理。全面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网上运行,研究建立有利于政务服务网可持续建设运行的电子政务管理体制,做好网上网下联动推广。开展浙江政务服务网街道、社区延伸试点工作,促进网上政务服务五级联动。承接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应用,配合做好出入境业务收费、城管执法罚款等项目试点。(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行政审批服务办、区财政局等单位负责)

(十一)配合建设内生于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社会综治、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逐步形成省市县一体化的政务协同平台。[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编委办、区城市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等单位负责]

(十二)配合做好国家清理和取消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工作。配合做好对职业资格实施的监管,完善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十三)认真贯彻国家商事制度改革举措,结合我区实际,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改革,实现“一照”。(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办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上城地税分局、上城区国税局负责)

(十四)做好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继续创新优化和科学规范企业登记方式,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全面清理涉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实行前置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执行省市“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五)加强对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的监管,依法平等对待各种所有制经济,规范市场秩序。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基本建成最严格覆盖区、街道、社区食品安全三级监管体系。坚决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下移监管重心,强化源头治理,增强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覆盖生产、流通、消费三大领域,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六)加强对投资活动中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的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区发改经信局、区国土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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