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
〔2017〕4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浙政发〔2018〕4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的通知》(杭政函〔2018〕61号)精神,区政府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意义
土地调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开展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区土地利用状况,准确掌握土地基础数据,健全土地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
做好第三次全区土地调查工作,准确掌握土地基础数据,是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
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服务水平的迫切需要;是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国土资源的基本前提; 也是推进我区城市国际化、拥江发展,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重要保障。 二、调查工作任务 工作任务包括: (一)调查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 (二)调查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 (三)开展专项用地调查,包括批而未用土地调查评价等。 (四)建立我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全区调查数据成果汇交分析,完善调查成果共享及更新机制。 三、调查时间安排 第三次全市土地调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根据国家和省、市的统一部署,调查时间安排如下: 2018年7月前,完成工作部署,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技术规范,收集相关资料,开展业务培训,完成项目招标等各项准备。 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外业调查。 2019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数据库建设。 2019年8月底前,完成调查成果整理和审核,形成第三次土地调查基本数据并上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