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紧紧围绕全区“四个全域化”,争创“四个标杆区”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勇立潮头、争做标杆”,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新要求新目标,确定我区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城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委九届历次全会部署,结合“十三五”规划、“七五”普法落地,以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的新要求,牢牢抓住“后峰会、前亚运”的重要机遇,紧紧围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秉承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提升、新进展、新成效,当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排头兵,为加快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要求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各科各司法所关工作汇报,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全过程,融入司法行政工作的各环节。
(二)做好司法体制机制改革
根据市委政法委《2017年杭州市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计划》的要求,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和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协同检察机关、法院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要求,继续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各项工作。按照司法部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的方案要求,努力完成相关改革任务。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争取通过改革,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时,实现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或“零上门”办理。全面实施“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严格执行《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意见》(杭司〔2016〕108号),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运营和维护工作,切实提高权力事项网上办件率。深化完善“互联网+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模式,切实做到明要素、减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杭州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通过书面、音像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认真落实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报备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备。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执法项目的职权、流程、机构、岗位和责任。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柔性执法手段。
(五)加强司法行政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