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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5-25 上城区 收藏
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上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上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谋划,聚力攻坚破难,高水平推进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高质量建设一流的国际化现代化城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统筹推进依法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认真做好涉及疫情防控政府法律事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各项防控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强化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和各类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就疫情防控有关热点难点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指引、“法治体检”等公益法律服务,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协调联动解决因疫情产生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等纠纷。(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引撬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突破,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景区、商圈、文化场馆、居民小区等更多公共场所延伸,在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推出改革创新举措。(责任单位:区跑改办、区审管办、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三)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上级下放事项承接和本级事项梳理下放,全面清理目录、备案、认定、认证等管理措施,整治变相设置行政许可行为。大力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重点领域改革。(责任单位:区跑改办、区审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快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严格执行部门“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加快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监管3.0平台和“亲清在线”实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80天”并持续提速。(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发改经信局、区级有关单位)全面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开办一件事“半日办结”和全流程网上开办“零跑次”全国领先,实现地方设置涉企事项“零许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贯彻落实《杭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动计划(2020-2022年)》,推进湖滨步行街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组织清理违反“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督促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责任单位:区审管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投资促进局)

(五)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区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推动政务服务由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80%。提升“亲清在线”平台对接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浙里办”APP的应用与推广。结合城市大脑“街区治理”应用场景,探索政府数字化转型上城样本。(责任单位: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审管办、区级有关单位)

(六)提升公共服务质量。聚焦高水平建设“美好教育”,进一步落实“美好教育1+N”新政,探索设立立德树人研究院,启动公办初中提质强校工程,实施人才培育“梧桐计划”,加快校舍建设和提升改造。(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打造“健康服务一平台”。全面贯彻实施更高水平医联体建设三年行动,探索推进0-3岁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充分发挥全省首批康养体系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积极探索“家院互融”养老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实施《上城区“全方位智慧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群众和弱势群体倾斜,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驻信访矛盾联合调处中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完善社会力量兴办社会事业机制,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制度,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级有关单位)

(七)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备案、清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推广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管理系统,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推动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全覆盖,加大备案审查力度,提高审查质量。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全覆盖,区政府及部门均编制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对目录事项的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

(二)提升依法行政决策能力。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杭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级有关单位,各街道)贯彻落实征地、拆迁、拆违等涉法政府事务清单,依法规范涉法政府事务共性问题。(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建局、市规划资源局上城分局)

(三)强化行政决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决策机关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调整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推进评估结果反馈整改和运用监督。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区级有关单位)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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