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杭州市上城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已经上城区信用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杭州市上城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5年12月10日
(此件可公开发布)
杭州市上城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按照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4号)、《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9]38号)、《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分类等级管理目录(2015年版)》和《杭州市在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事项清单(2015年版)》(杭信办[2015]4号)、《杭州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杭信办[2014]11号)的工作要求,推进“信用上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分结合、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便民利民”的原则,按照杭州市信用杭州建设考核办法要求,实现杭州市上城区“信用红黑名单”的定期发布。
二、组织分工
杭州市上城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工作,在 “信用上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发改经信局(区信用办)负责牵头,各成员单位是工作的责任单位。
1.区发改经信局(区信用办)负责定期在“信用上城”网页上向社会公众发布“信用红名单”和“信用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