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宝山区 > 正文

关于下发《宝山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1-05-31 宝山区 收藏
朗读

宝山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实施意见

为稳定本区蔬菜生产基地,确保蔬菜生产最低保有量面积的落实,提高基地设施利用率、提高抗灾能力和提高设施综合生产能力,实现项目建设与资产管理并重,保障设施菜田长效运行,保持财政性资产完整有效确保基地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市农委《进一步关于加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的意见》(沪农委[2015]33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资产权属

本区设施菜田资产管理的范围为2005年以来(包括农业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主要由市、区、镇等各级财政出资建设形成的资产。

财政性资产是指按照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的要求,经竣工结算而形成的竣工工程中属各级财政投入的那部分资产。主要包括建设区内道路、排灌系统、农电线路、围墙、单体管棚和连栋温室(包含薄膜、遮阳网、防虫网)、仓库、场地、肥料池、蓄水池、农残检测设施等,发生的建设管理费用应按比例摊入工程实物单体计价,财政性资产属政府所有。

同时,按照各项目验收后的各级投资比例、金额,明确该项目的资产权属,并作为今后可能遇到的拆迁、调整、置换等事项时的依据。

二、明确责任管理主体

区农委负责本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服务与监督检查,区财政负责本区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工作的资金管理与审核。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镇农业服务中心)是各设施菜田资产养护的责任管理主体,同时也是设施管护资金的管理部门。设施菜田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农场、合作社应配合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做好设施菜田资产日常养护的管理工作。并且,管理主体(镇农业服务中心)应与设施使用方签订管护协议(合同),落实管护经费的提取,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

三、完善档案管理

镇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做好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登记工作,健全资产管理档案,明确专人管理。管理主体必须加强会计核算,做好新增资产的登记入账工作,将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登记汇集成图、表、册,定期组织开展资产账实核对工作,对设施菜田经营主体资质进行审核和备案。

四、健全管护制度

管护主体要做好管护动态监管工作,要明确资产具体管理方和运行使用方的管理权限和管护责任。资产维护和使用双方必须签订管护协议,明确经营内容,管护双方职责权限有偿使用约定。

五、完善管护基金管理制度

1、管护基金的来源

1)从设施承包费或设施租金中提取。提取标准为保护地设施菜田每年200/亩,露地设施菜田每年25/亩。对于未发生设施承包费或设施租金的基地,由经营使用单位统筹上交。

2)根据当年度区级考核结果,区财政予以补助,考核合格给予保护地设施菜田每年100/亩、露地设施菜田每年20/亩的区级补助。

3)市农委、市财政局每年度对设施菜田财政性资产管理情况的考核补助。考核合格的给予保护地设施菜田每年200/亩、露地设施菜田每年25/亩的市级补助。

2、管护基金的监管

区农业委员会是管护基金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管护基金的使用管理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等。各乡镇是管护基金的具体管理主体,并以具体管理主体为单位建立维修管护基金。管护基金实行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设施的经营使用单位负责设施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同时接受责任主体与管理主体的监督检查。

3、管护计划的申报

管护基金专项用于设施菜田基地内管棚设施主体部分、道路、沟渠、灌溉系统、仓库等设施的维修、保养,不得用于薄膜、遮阳网、防虫网等易耗品的更新。

各镇应在每年一季度前完成当年设施维护计划的编制,并报区农委批准后,由镇统一实施。按规定应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设施维护工程项目,需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并做好资料整理备案工作。

区农委、区财政于每年底前,对本年度实施的设施维护工作进行综合检查,重点检查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维修项目实施程序规范性、维修工程质量以及相关资料归档等。

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检查,发现挤占、挪用管护基金的行为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管护基金的使用

设施菜田建成起三年内不得使用维修管护基金实施维修管护工作;之后每个设施菜田每三年最多开展一次集中维修管护工作。

建成三年后的设施菜田日常零星维护,可不按照计划申报程序执行,凭相关有效发票、合同报销维修费用。保护地设施菜田,每年度零星维护使用额不得超过10000元;露地设施菜田,每年度零星维护使用额不得超过2500元。

如当年度实施集中维修管护工作资金总额达到项目招投标管理要求,必须开展统一招投标工作。

五、严格保护菜田

设施菜田实行占一补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设施菜田资产,确因国家或市重大工程建设及其他原因需要处置、占用设施菜田及相关设施的,必须事先由所在镇提出申请,经区农委上报市农委同意后,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尤其是设施农用地(包括农用仓库、农用场地、废弃物处理池与灌溉泵站等),不得闲置或移作他用。为确保设施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经批准同意处置、占用设施菜田的,占用单位应按照建设标准给予补偿,补偿资金纳入有关单位专账管理。镇关单位应在六个月内组织易地补建,经区农委、财政与有关单位组织验收后,一并纳入资产档案管理,并报市农委备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设施菜田从事非农生产,不得破坏、处置菜田内的温室管棚、道路、沟渠、仓库等各类设施,不得将菜田用于各类花卉、果树、绿化植被的种植以及畜禽、水产等各类养殖行为。

各镇有关单位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等各种形式,杜绝各种非法处置、占用设施菜田、人为损毁菜田设施现象的发生。

六、考核实施

设施菜田项目考核检查内容包括资产管理情况、蔬菜生产情况、设施维护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四个方面。各镇级管理部门应在每年二季度前完成本镇的资产管理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至区农委;区级也将于三季度内对本区各镇设施菜田项目进行考核检查。镇级管理部门应对在自查与区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以迎接市级考核检查。(详见附表)

七、实施考核补助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宝山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baoshanqu/2021/0531/14502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