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使用青霉素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区、县卫生局,医学院校医管处及各级医院:
青霉素是最早发现并应用于临床的抗生素,目前仍是临床上应用最广的抗生素之一,但其最易引起过敏反应,由此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经常发生。为此,我局曾于1973年12月31日转发了《卫生部等关于使用青、链霉素的事项》的通知,为加强对青霉素使用的管理,本着既方便病人的治疗,又对其生命安危负责的精神,现将《使用青霉素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执行过程中所遇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局医政处。
上海市卫生局
一九九一年八月二十日
使用青霉素的有关规定
一、广大医务人员应熟悉青霉素的性能和副作用,严格掌握适应症,做到合理用药和防止滥用,以免浪费药品及增加发生过敏的机会。
二、医护人员对凡需使用青霉素的病人,在用药前必须详细询问其有无过敏病史(包括本人及其家族对青霉素有无过敏史)、对其它药物的过敏史及过敏性疾病史,以决定是否使用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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