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本市对黄金交易所黄金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黄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42号)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黄金交易的有关规定
1.黄金交易所应向主管税务分局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手续,并按规定申请印制《上海黄金交易所发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上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shanghaishi/2021/0531/14438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