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配售行为,方便房地产登记,根据《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和售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年七月六日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的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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