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推进《本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镇、工业区、菊园新区,各房产企业等相关单位:
根据《嘉定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6-2017)》(嘉府发〔2016〕28号)的相关要求,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负责牵头协调住宅小区充电桩(EVCARD)安装工作的持续实施。为有序推进本区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EVCARD)安装工作,经研究,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本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总体部署,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居民自愿、分类实施”原则,加快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EVCARD)服务网点布局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商业领域应用及发展。
二、实施范围
1、对于已建住宅小区,应由所在街镇、居委会等根据居民意见征询的结果,确定是否实施安装充电桩。若居民意见征询通过的,应将具体安装数量及位置书面上报我局。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老旧小区原则上不少于5个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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